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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另一面:南宋大地主(2)

来源:www.zhongliu365.com时间:2013-05-02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先说薪水。宋朝实行高薪养廉,越是级别高的官员,薪水越是惊人的丰厚,到了南宋初年,朝廷一方面要抵抗金兵的进攻,一方面还要应付农民的暴动,为了保证武将们不至于阵前反水,给各大将领的待遇更是高得吓人。岳飞每月除有200贯的基本工资外,还有“添支钱”(岗位津贴)、“公使钱”(特别费)、“薪炭钱”(取暖费)、“餐钱”(伙食费)、“月粮”(粮食补贴)、“职田”(政府划拨给官员,可以直接收租以补充俸禄的耕地)等补贴,所有薪水加起来,每月在6000贯以上。当时江南米价3贯一石(参见《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59《绍兴二年十月》),按宋朝一石米重50公斤计算,一贯的购买力至少相当于现在80块钱,岳飞每月工资加福利6000贯以上,折合人民币约48万元!

  再说商业经营。绍兴十年,岳飞在九江市中心“造到房廊三十八间,每日收到赁屋钱一贯四百三十文”(《宋会要辑稿》)。“房廊”指临街的商铺,“赁屋钱”就是房租。也就是说,岳飞开发了38间商铺,他把这些商铺租出去,平均每天有1430文的租金收入。

  前面说过,岳飞拥有两千多亩耕地,并将其中大半租给佃户耕种,每年收租上万斗,这其实也是一种经营之道,而且是古代中国士大夫们最常采用的经营之道。众所周知,古代中国是典型的农业社会,国民无论贫富贵贱,对土地都有强烈的感情,绝大多数朝代的绝大多数人,都把农耕视为民本,都把耕地视为是风险最小以及营利最持久的投资品。可以这样说,从战国到五代十国,甚至到了宋元明清四代,官员发了财之后,一般都会回乡买田,希望用细水长流的租米来养活自己和儿孙,从此过上不劳而获的安逸日子。包括商人也是如此,绝大多数商人在商业上成功之后,不是想法扩大经营规模,而是把钱投资到买官和买田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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