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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妓女初夜三百两高过海瑞年俸

来源:www.zhongliu365.com时间:2013-11-17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文/赵炎
  
  读《尧山堂外纪》,被一个段子笑喷:“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都是内阁学士)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侑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笑乎?’对曰:‘我一入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无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一时京中大传其妙。”
  
  宰相笑骂妓女是“母狗”,妓女则笑称宰相为“公猴”,玩笑开得有点过了。且不说这些高官丢了朝廷的脸面,单说这位妓女,她为何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的戏谑朝廷主政者?难道不怕得罪了他们?要知道,妓女的“恩客”就是饭碗,何况这些“恩客”手里还有“扫黄”的权力?原因大概有以下几点。
  
  明代官员嫖妓属于违法,得罪了,他们也不敢声张。
  
  我们看京剧《玉堂春》,即可发现其中的猫腻。苏三与王景隆相好,王景隆是礼部尚书的儿子,同时身上还有举子的功名。当他盘缠花光时,老鸨子毫不客气的将他撵出门。后来苏三蒙冤坐牢,王景隆做了山西巡按,却让下属刘推官代为审理,为苏三昭雪。从这个发生在明代的例子里可以发现,官员与妓女之间是需要避嫌的,弄不好就会触犯法律,身败名裂。
  
  明朝确实曾颁布相关禁令,不许官员嫖妓。如侯甸的《西樵野记》云:“国初于京师尝建馆十六楼于聚宝门外,以宿商贾。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朝退,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侑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无禁令故也。厥后漫至淫放,解带盘薄,牙牌累累悬于窗槅,竟日喧呶,政多废弛。于是中丞顾公佐始奏革之。故挟妓宿娼者有律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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