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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清朝覆亡的十大教训(3)

来源:www.zhongliu365.com时间:2013-12-18奇闻指数:编辑:admin手机版

  清史总撰缪荃孙曾说:“国家因兵败而图强,因图强而变政,因变政而召乱,因召乱而亡国。”清末新政与立宪是一场迟到的变革,历史经验表明,在近代化进程中,起步越晚困难越大,情况也就越复杂,任何超出了自身基础的操切之举,都将会走向良好愿望的反面。

  2、利益分配机制错位,一方利益受损且缺乏对话机制

  清末新政的进程中有一对明显的矛盾,一方面是朝廷官员及部分开明的士绅警告民众“不变则亡”,其试图通过各项新政举措来挽救国运,另一方面则是下层民众因自身利益受损而极力反对新政。不可否认,任何一项改革(且不论其是好是坏),都会引起利益的重新分配并带来各种矛盾冲突,如果改革者设计精当,操作合理,这对各方都将提供一个利大于弊的发展机会;反之,利益受损的一方将阻扰并反抗新的变革举措,不满的情绪在一定时间的累积后,其势必对整个改革造成严重的危机。

  改革初始阶段,社会所能提供的物质条件不能满足每一方的需求,这原本在情理当中,但由此带来的利益分配机制过度扭曲的话,即便改革者所描绘的前景再美好,也无法赢得多数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任何时候,只要民众意识到改革的成本主要由自己来承担,如朝廷财税收入的过快增长、滥印铜元带来的通货膨胀伤害、与民争利的“铁路国有化”政策(或可称之为清末的“国进民退”),都将令新政本身成为民怨的主要来源。

  平心而论,清末新政的各项举措不能说不重要,朝廷用心也不能说不良苦,但推行新政的实际负担在转移给下层民众的同时,好处却大都为上层所得,那底层的百姓们就不免要把他们的愤怒发泄到所谓“新政”的学堂、警署、自治公所之上了。譬如清末各地屡屡发生的“毁学”事件,其原因无非是乡民们看到新学堂并不能让自己的子弟获得教育的机会,而自己却要承受因此带来的捐税,其愤怒之火便直接引向了各所新建的学堂。同时期,为反对举办新政而引发的新增捐税,各地又屡屡发生捣毁官署及罢市之事,这些大大小小的“民变”事件,在清末十年中竟然达到两千余次,这无疑是值得警醒的。再如引发“保路运动”的川汉铁路公司,其主要资本大多来源于全川农民的“租股”,而这些所谓“租股”名为自愿,实为强行摊派,那些真正出钱的农民们根本无从享受到所谓的“利息与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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